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2021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 000元,销售价格总额为100 000元,5月2日收到乙公司预付款70 000元。
5月20日向乙公司发出该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剩余款项已收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7月6日,采用赊销方式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 400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60 000元。在销售商品时,甲公司得知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对价很可能无法收回,但为了保持客户关系仍将商品发出,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9月25日,甲公司得知丙公司财务状况已好转并决定于近期支付货款,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3)12月15日,委托丁公司销售商品200件,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元,该商品已于当日发出,按照双方协定协议约定,丁公司应按照每件800元对外销售商品,甲公司按照售价(不含税)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12月31日,收到丁公司开出的代销清单,实际销售100件商品,同时收到丁公司因提供代销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12月15日发出委托代销商品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A.借记“发出商品”科目120 000元
B.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160 000元
C.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160 000元
D.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12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