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 分类:中级财政税收 题型:多选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