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楼工程。砖混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层高2.9m。由于现状地貌北高南低,在北侧有部分地下室墙体位于地面以下0.5m处。承重墙采用普通混凝土小砌块砌筑,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厕浴间隔墙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水平结构为现浇混凝土楼板。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砌筑施工时,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先浇水湿透,再采用逐块坐浆的方法地面朝下正砌于墙上,监理工程师巡视认为施工单位做法不妥,下发监理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检查小砌块进场复验资料,发现部分小砌块的龄期不足21d,责令停工整改。 事件二:位于地面以下的隔墙砌筑时,考虑到防潮层以下,施工单位在该部位小砌块内全部用M15砂浆灌实。考虑到所有厕所、浴室、卫生间的防水要求,厕浴间墙体底部200mm高的小砌块内空腔也全部用M1 5砂浆灌实。监理工程师对此做法提出异议。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试验工作时,发现施工单位砂浆试件留置不符合规范(每组3块,尺寸为100mm×100mm),且未按规范要求的检验批留置相应组数的试件,责令整改。 事件四:结构封顶后,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砌块结构子分部验收。土建主管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管理、质量、技术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建设单位认为验收程序不满足相关规定,拒绝承认此次验收结果。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并写出小砌块使用时正确的龄期。 (2)指出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 (3)指出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砂浆试件留置的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并写出试块留置组数的具体标准。 (4)事件四中,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 并详细说明验收不满足规定的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