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营业税税率为5%,201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安装时领用本企业应税消费品一批,该批产品的成本为5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10万元。设备价款已经支付。
(2)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原材料成本为40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等已经支付,受托单位无同类应税消费品。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将一批原材料和应税消费品转让给乙公司,取得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60%的股权。该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该应税消费品实际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500万元。股权受让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丙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4)期末进行财产清查时,盘亏一批原材料,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10万元,购入原材料时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经核实,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损失,其中应由责任人赔偿0.5万元。
要求(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购入生产设备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判断领用的应税消费品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判断依据,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在收回委托加工的物资时,对于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否允许抵扣,并说明判断依据,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3),分析甲公司取得丙公司控股权的购买成本,并说明判断依据,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4),判断该批盘亏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并说明判断依据,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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