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背景 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研究,发现招标人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件规定工期每拖延一天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经分析,承包商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替代方案。承包商在投标说明书中说明招标人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承包商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增加3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
开标会正常开始,各投标单位代表也都到场。主持人宣布正式开标,并宣读了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承包商按自己认定的工期报价是否合理?
(2)如果招标人并未开封投标书就宣布承包商标书作废,原因是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