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2010年11月9日,甲明确告诉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乙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自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B. 自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C. 自2010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9日
D. 自2010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8日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