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程项目由A、B、C、D四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5个月。承包人部分费用数据见下表。
表 承包费用部分数据
合同中有关费用支付条款如下:
(1)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的15%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个月均摊抵扣。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人按每次承包人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3)通用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开工前和材料预付款同时支付;专业措施项目在开工后第1个月末支付。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差额超过计划完成工程量的10%时,该分项工程超出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5)承包人报价管理费率取10%(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取7%(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为基数)。
(6)规费综合费率7.5%(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增值税9%。
(7)竣工结算时,发包人按总造价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
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表 各月计划和完成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4月份发生了如下事件:
(1)发包人确认某项临时工程计日工50工日,综合单价60元/工日;所需某种材料120m 2,综合单价100元/m 2。
(2)由于设计变更,经发包人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共计30000元。
【问题】
1.工程合同价为多少元?
2.材料预付款、开工前发包人应拨付的措施项目工程款为多少元?
3.1~4月每月发包人应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元?
4.5月份办理竣工结算,工程实际总造价和竣工结算款各为多少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