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本题22分)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

题目内容:

(本题22分)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 (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 (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问题: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5.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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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公司通过以物抵债取得了一栋楼的所有权,获得了一栋写字楼的所有权,位于s市a区。这栋写字楼一共20层,其中枫桥公司1-17层自己使用,将第18、19、20三层进行出租。恒通公司分立出甲、乙、丙三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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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敲诈勒索周某10万元,以威胁网上曝光隐私为由,周某迫于隐私,给了10万元,按照赵某指示扔进垃圾桶,事后赵某跟刘某说了这件事,让刘某去垃圾桶拿钱与赵平均分赃5万元(事实一) 问题:如果认为刘某构成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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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外还设置了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目的在于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既有利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也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司法权益。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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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为了减少渔民使用废旧渔船作业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并促进渔业生产转型升级,某市作出规定,由某县渔业局向渔民回收废旧渔船,每艘旧船补贴渔民5万元。渔业局的一位负责回收事项的办事人员陈某利用事先知道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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