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注册会计师是ABC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X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 A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于2016年1月20日对X公司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函证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续表
询证函编号 |
是否回函(是/否) |
账面余额 |
回函金额 |
差异 |
审计说明 |
W1 |
是 |
500 |
500 |
0 |
(1) |
W2 |
是 |
800 |
1400 |
600 |
(2) |
W3 |
是 |
350 |
350 |
0 |
(3) |
W4 |
否 |
290 |
|
|
(4) |
|
(1)甲公司于2015年底收到X公司的产品。因型号与合同不符,2016年1月10日与X公完成了退换。审计结论:未发现异常,无需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2)A注册会计师实施追加程序后确认:X公司2015年末以乙公司600万元应收账款向银行办理贴现,并做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的记录。截至审计报告日,乙公司尚未向银行偿还该笔应收账款。审计结论:无需提出审计处理建议。
(3)函证期间,适逢丙公司财务经理到X公司信用管理部门协商提高信用额度事宜,项目组成员将询证函直接交给该财务经理带回丙公司处理后寄回ABC会计师事务所。
(4)采用积极的方式向丁公司函证,但询证函因“原址查无此单位”被退回。考虑到离提交审计报告的日期只有20天,项目组成员直接实施了替代程序。未发现差异。
(5)针对本市客户的函证,由项目组成员直接将询证函送达客户,并在客户当面核对后取回;对外埠客户,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函证。
(6)以消极的方式邮寄发给包括戊公司在内的多家客户的询证函至审计外勤结束日尚有80%的客户未回函。
要求:
(1)针对审计说明(1)~(5),分别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或项目组的处理是否恰当。如认为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审计说明(6),指出戊公司未回函的可能原因。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