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述资料,回答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1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8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2000元(不含税),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0元,货款已付。17日,因管理不善丢失一部分,不含税价款30000元。
(3)26日,销售白酒5吨,不合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同时向购货方收取优质费23400元,款项已收讫。
(4)28日,将新研究生产的1吨新型白酒,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成本价20元/斤,成本利润率10%。无同类白酒市场价。
已知: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1吨=2000斤。
下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5×2000×60+23400÷(1+17%)]×20%+5×2000×0.5=129000(元)
B.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5×2000×60×20%+5×2000×0.5=125000(元)
C.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2000×20×(1+10%)+1×2000×0.5]÷(1-20%)×20%+1×2000×0.5=12250(元)
D.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2000×20×(1+10%)÷(1=20%)×20%+1×2000×0.5=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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