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下列关于进度款时间延误的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因发包人的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从发包人收到付款申请报告后的第26日开始,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和相关罚金,作为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额 B.发包人延误付款15天以上,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付款的,承包人可暂停部分工作,视为发包人导致的暂停,并按合同中关于发包人暂停的约定执行
C.当双方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工程无法实施,承包人可停止部分或全部工程.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
D.发包人的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并影响到整个工程实施的,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有权就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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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