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与乙合谋走私,但二人没有资金,甲说资金问题由他解决。于是,第二日,甲借故找 到担任某国有公司经理的丙聊天,丙抱怨自己工资太低。甲心中暗喜,对丙说:“现在楼市 看涨。你不如也投资楼市赚一笔。”丙心动,说自己无钱。甲对丙说:“你笔头动动就上百万 的钱,可以弄出点来先用着,等赚了再还回去,人不知鬼不觉。”丙认为可行。2010年3月 8日至3月21日期间,丙先后四次挪用公款100万元。甲给丙打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条。甲 拿到钱后,给丙好处费5万元,随后甲找到乙一起走私货物。后丙害怕被发现,便催促甲还 钱,甲归还了 40万,但后来就避而不见。丙觉得剩下的60万元追讨无望,于是带着40万 元潜逃。在通缉过程中,丙思来想去,最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问题: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 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