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背景】某省全部利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已列人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工程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计划于2018年12月28日开工。
【事件】
事件1: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髙,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招标人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事件2:招标人向具备承接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018年9月9日至2018年9月12日购买了施工招标文件,并在2018年9月13日上午组织了现场踏勘。招标文件中规定,2018年9月27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事件3:五家投标人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规定提交了投标文件。2018年9月29日下午3时,在当地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事件4:评标委员会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
事件5: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B、A两家企业的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名和第二名。招标人确定投标价最低的A为中标人。
【问题】
1.针对该项目,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2.请指出事件1〜事件5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