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华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2009年8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8月2日,向常辉公司购入甲材料1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 000元,增值税额13 6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8月5日,向红星公司购入乙材料1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 000元,增值税额3 4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华新公司开出1张3个月期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利率10%,用来抵付上述采购乙材料的款项; (3)8月11日,销售A产品500件,售价4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 000元,共计468 0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4)8月12日,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10 000元;(5)8月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纳消费税的丁材料1批,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160 000元,支付加工费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 000元; (6)8月31日,上述委托加工物资全部收回验收入库,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