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财务报告时,发现2009年12月入账的一项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该项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为24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假定甲公司对该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同;在汇算清缴2009年度所得税时,未扣除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具有重要性,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为该无形资产确认的摊销费用金额。
(2)编制甲公司与漏记该无形资产摊销相关的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该无形资产在2010年1月1日的计税基础。
(4)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数、当期数的调整金额(调增数以“+”表示,调减数以“一”表示),并将结果填列在下列表格中。
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单价:万元
报表项目 | 调整金额 |
无形资产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
管理费用 | |
营业利润 |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