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孟某系天津众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森公司)的董事长,为了筹措公司运营资金殚精竭虑,最后找到自己的大学同学王某借款1000万元,王某称只信任孟某本人,于是孟某以个人名义与王某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载明借期1年,没有明确写明利息事项。公司总经理曹某在借款合同书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孟某拿到钱款后转汇给公司财务账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王某主张借款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B.如王某主张还款,法院可以列孟某和众森公司为共同被告
C.如王某主张还款,列孟某为被告的,法院应当列曹某为共同被告
D.如被法院认定为孟某和王某之间的借贷合同,则王某不得主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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