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7年A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A公司销售给B公司一批货物,A公司按合同约定按期交货,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A公司。A公司到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支票是张空头支票。A公司主张:中国人民银行应对B公司处以罚款,并要求B公司给予经济赔偿。
(2)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产品,向其交付了一张30万元的银行汇票,该汇票的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C银行。因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该业务的实际结算金额变为35万元。B公司接受此银行汇票后,到C银行提示付款时,C银行拒绝付款。
(3)A公司某采购人员持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取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甲公司购置一批价值10万元的产品。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善,在途中将该银行本票丢失。随后,A公司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遗失情况通知公司开户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公司开户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
(4)A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乙公司开出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D公司又背书后向E公司转让。
要求:结合上述资料,根据我国金融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的主张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如正确,计算出相应金额。
(2)C银行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开户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说明理由。A公司在被开户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4)如果乙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