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捷通路桥公司是一家具备路桥建设资质的公司,通过招标与某市市政部门签订了承建吊桥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签订后,捷通公司与A设计院签订了吊桥设计合同。经发包人同意将吊桥两边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两年后,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该桥设计的保质期为70年,该桥的管理单位为丙路政处。至第5年该桥突然坍塌,导致在该桥上行走的陈某死亡、运货的闫某伤残,为此引起纠纷。经查:该桥坍塌既有设计原因,又有施工原因,还有管理原因。陈某有妻子和父母;运货的闫 某为丁搬家公司所雇用,所运货物为陈某的家具。(1)捷通公司与A设计院签订的设计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捷通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对于该桥的倒塌应由谁负何种责任?为什么?
(4)对于该桥倒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货损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5)陈某死亡可主张何种赔偿?由谁主张?
(6)闫某可向谁主张损害赔偿?为什么?
(7)陈某的家具损失可向谁主张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