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总经理张某因涉嫌玩忽职守,违法向多家企业发放贷款,造成国投损失300多万元。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审理了此案。2008年下半年,某厂商法定代表人刘某伪造与台商合资经营的事实,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三亚有限公司,为套取国外银行贷款以购买进口设备,刘某通过该市市长等向张某推荐,要求国投为其提供对外融资担保,刘某多次到张某家中游说,许诺事成之后,将三亚公司的部分业务交给张某的儿子去做。此后,张某在对刘某经营业绩及公司资本金不了解的情况下,以转贷协议和支持市重点工程为由,决定向三亚公司放贷1000万美元。由于张某的违规行为,国投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因此,直到2009年2月23日,国投才与三亚公司签订了一份100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担保方为刘某的另一皮包公司。此外,张某因徇私情,在对某酒店资信状况未作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违法决定向该酒店发放贷款2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小题。
1.分析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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