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983年3月,2日,13岁的涨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 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 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 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 張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 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 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 钱赔偿责任
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 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