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在某市老城区参与旧城改造建设,投资3亿元,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乙中标,甲与乙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乙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将其中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施工能力强、施工整体水平高的公司丙与丁,并签订合同。 为协调工程项目有序进行,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总包单位乙在合同中约定为专业分包单位丙与丁提供住所、办公、水电接驳口等总承包配合。分包公司丙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于是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d,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乙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但乙不同意延期。
问题:
1.总包单位乙还能为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哪些总承包配合?
2.总包单位乙不同意延期开工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