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9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年5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 )
A.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
B.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