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乙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丙以自己的一栋办公楼进行出资,该办公楼已经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主张确认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丙主张确认乙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丙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可以主张自实际交付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
D.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均可以主张丙未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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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