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天津市某医晥门诊楼工程。地下 2 层,地上16层,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地上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填充墙为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
事件:
事件一:本工程基坑深 8.5m,北侧紧邻某住宅楼。经专家论证后的方案采用围护桩墙+预应力锚杆支护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对围护体系实施连续变形监控,对于围护桩墙顶位移监控值,施工单位与监理发生分歧,施工单位认为按二级基坑监控,监理坚持按一级基坑进行监控。
事件二: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事件三: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时,施工人员先将小砌块充分浇水湿润,再将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小砌块采用对孔错缝搭砌,灰缝橫平竖直,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为 80%(按净面积计算)。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方法错误,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
事件四:地上框架结构存在主次梁,在主次梁交汇处,关于钢筋摆放上下顺序监理与施工技术员在理解上发生分歧,随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问题】
1.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2.请给出事件四中主梁、次梁、板钢筋的上下放置正确顺序。
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基础工程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包括哪些人员参加?
4.事件—中,锚杆施工中还应对哪些参数进行检验?对锚杆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的检验数量标准是多少?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