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2017年夏日凌晨1时许,秦某、仇某等五人酒后至某舞厅娱乐。秦某在舞厅内与女青年高某搭讪,被高某的男友杨某看见后双方产生矛盾。杨某遂电话纠集王某,并由王某纠集方某等人驾驶轿车至现场。双方在舞厅门口开始互殴。方某在斗殴中头部被砸伤,遂驾车与王某等准备离开现场。此时,王某指认在车前20米左右的仇某可能就是砸伤方某的人,方某为泄愤报复,驾车撞向仇某,至仇某左肩部受轻伤。并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先后将方某、王某上网追逃。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事实一)
王某逃回老家,伙同现役军人刘某某假冒警备纠察人员、身着纠察制服、佩带警棍,先后四次在路上扣下挂有假军牌的车辆,并要求车主在某个时间到军区警备处接受处理,之后,王某等人将扣押的车辆予以低价销售。四名车主分别到警备区查问时,才知道被骗,被骗车辆价值共计11万多元。(事实二)
一日晚,王某正在“巡逻”,行至某中学附近看到吕某(女,21岁)独行,即上前搭讪,后将其强行带至某河边的草地处,并釆用语言威胁、警棍敲打、卡喉咙等暴力手段欲对吕某实施强奸,因遭到吕某反抗而未果。吕某在逃离过程中滑落河中。王某看到吕某在水中挣扎,明知吕某处于危险状态而不救助,并逃离现场。后吕某溺水死亡。(事实三)
某晚20时30分许,王某行至某小区,见梁某向其招嫖,遂起意抢劫,王某随梁某来到35号楼二楼,在梁的出租房内与梁某发生性关系后,持事先准备的弹簧刀威胁梁某,劫得梁某价值1005元的黄金戒指两枚和现金500余元。在逃离现场过程中,王某遭到梁某等人抓捕时,持刀朝对方乱挥乱刺,致梁某等人身体多处受伤,后被群众抓获。经当地公安机关讯问,王某交代了其真实身份及所有作案经历。(事实四)
【问题】
1.根据事实一,对于方某、王某驾车冲撞仇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独立的故意伤害罪还是将其与之前的行为一并评价为聚众斗殴罪?请说明理由。
2.如果认为方某、王某构成聚众斗殴,能否将驾车冲撞仇某的行为评价为“持械聚众斗殴”?请回答出理由。
3.根据事实二,如何定性王某扣押车辆并销售的行为?
4.根据事实三,王某是否构成强奸致人死亡的情形?
5.根据事实四,王某是否构成“入户抢劫”?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