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19年第二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不含税贷款利息收入1200万元,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发生人员工资支出65万元。 (2)转让金融商品,卖出价10557.60万元,另发生手续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9万元,税额0.54万元。该批金融商品买入价4536.80万元。上述卖出价与买入价均为含税价格。 (3)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按合同约定每季度收取固定利润30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资金紧张,本季度未收到应收的固定利润。 (4)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为改善服务条件,2019年5月购买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530万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2019年第二季度该金融机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 )万元。
A.758.17 B.1014.43 C.402.43 D.1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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