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家电生产企业。甲公司2017年到2019年发生的交易如下: (1)甲公司为了多元化发展,进军房地产行业,于2017年5月1日购人A公司80%的股权。为取得该股权,甲公司付出对价如下: ①持有M公司5%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账面价值为2100万元(其中,成本15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600万元)。 ②一项管理用办公设备,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 300万元,其中原值为2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 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 甲公司与A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 (2)2018年,因甲公司资金链出现缺口,甲公司计划整合集团业务、剥离辅业,集中发展家电产品的主营业务。2018年11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的55%股权,对价总额为5500万元。该交易分两步完成:乙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支付3000万元,先取得A公司20%股权,甲公司将其持有的A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然后乙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A公司剩余35%股权,甲公司将其持有的A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已办理股权变更手续。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A公司的相关活动仍然由甲公司单方面主导。2019年6月30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甲公司剩余2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3)其他资料: ①2017年度,甲公司投资后,A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600万元。 ②2018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未发生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③2019年上半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300万元。 ④2019年办理相关手续后,甲公司派出的董事撤出董事会,仅留一名董事参与A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上述企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均为10%。甲公司处置A公司股权的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相关会计分录,并计算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金额。 (2)根据资料(2),①计算2018年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因处置A公司股权对损益或权益金额的影响,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②计算2018年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因处置A公司股权对损益或权益金额的影响,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仅编制处置部分股权的分录)。 (3)根据上述资料,①计算2019年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因处置对A公司的股权应确认的处置投资收益金额;②判断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对剩余股权投资应采用的后续计量方法,并说明理由;③计算丧失控制权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④计算2019年甲公司合并报表中因处置A公司的股权应确认的处置投资收益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