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39名,甲是其中之一,拥有0.5%的股份,由于某些原因,甲希望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亲弟弟乙(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为此,公司召开了股东会,有37位股东参加(包括甲),以下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
A.转让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B.若股东高某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视为其不同意转让
C.转让需要经过19名股东的同意
D.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两个股东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39名,甲是其中之一,拥有0.5%的股份,由于某些原因,甲希望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亲弟弟乙(不是该公司的股东),为此,公司召开了股东会,有37位股东参加(包括甲),以下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
A.转让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B.若股东高某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视为其不同意转让
C.转让需要经过19名股东的同意
D.同意转让的情况下,两个股东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