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7年5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股东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公司以5400万元收购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的20%。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7年6月15日分别经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2)2017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400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另支付相关税费20万元,并办妥股权转让手续,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3)2017年7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除下表所列项目外,乙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和摊销额均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存货于2017年对外出售60%,2018年对外出售剩余的40%。
(4)201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其中,1-6月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5)2018年3月1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过决议,宣告分派2017年度现金股1000万元。
(6)2018年3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
(7)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80万元;2018年度乙公司亏损800万元。
(8)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判断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经测试,该项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200万元。
(9)2019年2月10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股份中的1500万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收到转让款4000万元存入银行,另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已经降至5%,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此部分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350万元。(10)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要求:
(1)计算2017年7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后的账面价值。
(2)计算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3)计算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计提的减值准备额。
(4)编制2019年甲公司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