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受乙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丙向甲交付标的物之后,因乙未将货款交给甲,甲无法将货款交付给丙。于是甲告知丙“乙是委托人”,丙遂以乙为相对人,但不久即发现乙经济状况恶化而甲很有钱,便又提出以甲为相对人主张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丙不能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B.丙可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C.在违约之初,丙既可以要求甲,也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丙有选择权 D.丙可以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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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