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抛弃旧律中“诸法合体”编撰形式的法律是(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会典》 D.《大清新刑律》 题目分类: 法律硕士(综合课) 题目类型:选择题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抛弃旧律中“诸法合体”编撰形式的法律是( )。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会典》 D.《大清新刑律》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德二年...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德二年... 分类: 法律硕士(综合课)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