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为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燃料以及电力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104万元,职工食堂使用其中的2%。 (2)外购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42万元。 (3)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1425万元。 (4)内销货物和服务的销项税为109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13%,退税率13%,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采用实耗法确定计税价格,计划分配率为60%。上月留抵税额22.8万元。当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税法规定。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关于甲企业经营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当月免抵退税额0万元 B.当月免抵税额16.38万元 C.当月应退税款16.38万元 D.当月应退税款7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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