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7月1日,王某初次就业进入甲公司工作,至2012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终止。2013年1月1日,王某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乙公司工作至2016年7月10日。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乙公司未能安排王某带薪年休假,也未向王某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王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乙公司支付其2015年和2016年应休未休年休伎工资。乙公司认为,王某在其公司工作期间请病假累计1个多月,不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伸裁委员会驳回王某的伸裁申请。 87.如果王某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则其可享受的年休假是( )。
A.10天 B.9天 C.6天 D.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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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