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230万元、投资收益30万元、营业外支出11.36万元、税金及附加38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销售费用9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2019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接受非股东单位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直接计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2)以自产的一批服装对外投资设立一家服装销售公司,该批服装公允价值300万元,成本220万元,已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3)管理费用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会议费30万元。 (4)销售费用含广告费20万元,而且上年还有结转未抵扣的广告费14万元。 (5)财务费用中含利息支出12万元,该项支出是向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年利率为6%,财务费用中含银行手续费8万元,且无法出示相关票据。 (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240万元(其中包括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4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7)投资收益30万元,均为企业所确认的来源于控股企业的股息所得。已知该项投资以权益法核算,2018年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100万元,该服装生产企业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0万元。经查,被投资方尚未作出利润分配决策。 (8)营业外支出中税务机关罚款3万元、交通部门罚款2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自产服装一批6.28万元,该批服装成本5万元,同类产品售价8万元,增值税1.2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选择分5年纳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根据条件(1)说明账务处理错误之处并说明应该如何处理。 (2)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3)计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工资及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自产服装对外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2)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