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x19年及之前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从2x 20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x 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803万元,在申报2x19年度企 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资料一:2x19年10月1日,甲公司以1000万元购入一批存货,至2x19年 12月31日,剩余存货的成本为600万元,其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 资料二:甲公司2x19年发生研发支出60万元,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费用化的部分为20万元,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为40万元。该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于2x19年7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预计可使用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资产的,未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175%予以税前扣除。该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及净残值的税法规定与会计相同。 资料三: 2x19年1月30日,甲公司购买一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的新办公用房后立即对外出租,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相关税费。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12月31日,该办公用房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办公用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资料四: 2x19年3月5日,甲公司购入丁公司股票100万股,支付价款850万元,其中交易费用10万元,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11月21日,购入丙公司股票30万股,支付价款245万元,其中交易费用5万元,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12 月31日,丁公司和丙公司股票的价格均为9元/股,税法规定,上述两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均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上述事项,甲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期初余额,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 资料二,分别确定各交易.或事项截至2x19年12月31日所形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并说明是否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及其理由。 (2)根据资料三,计算确定2x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类型及金额。 (3)根据资料四,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注明借贷方) (4)计算甲公司2x 19年度应交所得税。 (5)计算甲公司2x19年度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6)编制2x19年 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