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房地产公司2014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当年收到全部款项,共计18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能够按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相关税金990万元。 (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2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当月取得预收款100万元。(此两项业务不考虑土地增值税) (3)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 已知:当地规定,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src="image\7347281_0.png">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
A. (5000+3000)×10%=800(万元) B. (5000+3000)×5%=400(万元) C. 150+(5000+3000)×5%=550(万元) D. 150+(5000+3000)×10%=950(万元) E. 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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