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达成协议,甲将位于S市某小区标号为A12的商品房一套卖给乙,约定价款48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丙提出愿意以520万元购买该房屋,于是甲与丙达成了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之后,甲找到乙协商,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表示愿意用位于另一小区的一套标号为B10的房子替代履行。乙实地考察了B10房屋的位置及户型后,表示同意变更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房子卖给丙的行为,构成对甲、乙之间合同的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甲、乙达成变更协议后,甲依然应当承担因违约而给乙带来的损失 C.甲、乙达成变更协议后,乙不能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的赔偿 D.如果甲、乙没有达成变更协议,乙购房的目的落空,可以请求甲双倍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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