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销售一批商品,并于2013年5月31日以1240万元价格购回。当日将这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合同约定的价格1000万元,该批商品的宾际成本为8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该批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支付。2013年5月31日,甲公司又将该批商品购回,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则在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万元。
A:1040 B:1000 C:800 D: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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