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2×18年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工程建造合同,工期3年,具体业务如下。 (1)2×18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总金额为88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该工程已于2×18年1月开工,预计2×20年12月完工,同时约定工程质保期至2×21年6月底结束;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为820万元。 (2)至2×18年末,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工程建造成本246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574万元。当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3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合同价款290万元。 (3)至2×19年末,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900万元;本年累计实际发生成本384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万元。当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33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合同价款285万元。 (4)2×20年末,该项工程完工,本年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70万元。当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225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合同价款280万元。剩余款项为工程质保金25万元,需等到2×21年6月底保证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 (5)2×21年6月底,工程保证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乙公司向甲公司结算并支付工程质保金25万元。 其他资料: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相关因素;假定工程成本均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收到的工程价款存入银行。 要求及答案: (1)计算2×18年末应确认合同收入的金额; (2)计算2×19年末应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预计损失的金额,说明预计合同损失应如何确认;计算合同结算期末余额,并说明资产负债表中应如何列报;编制与该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2×20年与工程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说明合同结算科目余额如何列报。 (4)编制2×21年工程质保期结束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