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化工企业位于A省工业区,属于固定期限申报环境保护税的企业,2019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本月因生产化工产品产生污水,排放进一个在当地依法建立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量为100吨,其中含水污染物总汞20千克,总汞的污染当量值为0.0005千克,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元。 (2)本月生产过程中产生粉煤灰20吨,其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综合利用15吨,余下的部分直接排放。当地粉煤灰适用税额为25元/吨。 (3)本月因赶制订单,昼夜进行生产,按照厂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其噪声排放限值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经测量甲化工企业当月昼间排放噪音80分贝,夜间为65分贝,超标天数共计10天。工业噪声环境保护税缴纳标准:超标10-12分贝,每月2800元;超标13-15分贝,每月5600元;超标16分贝以上的,每月112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根据事项(1)判断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如需缴纳请计算应纳税额,如无需缴纳请说明理由。 (2)根据事项(2)判断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如需缴纳请计算应纳税额,如无需缴纳请说明理由。 (3)根据事项(3)判断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如需缴纳请计算应纳税额,如无需缴纳请说明理由。 (4)简要说明对于上述业务,甲化工企业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时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