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年4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付款期为3个月。2019年7月1日,应付乙公司款项到期,甲公司虽有付款能力,但因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故障,与乙公司协商未果,所以未按时支付货款。2019年10月1日,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当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90%,预计支付诉讼费5万元,逾期罚款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且这个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甲公司确认了相关的预计负债金额。2020 年5月8日,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承担诉讼费5万元,并在10日内向乙公司支付欠款565万元和逾期罚款3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从判决,甲公司于2020年5月1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所有款项。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20年4月20日报出,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甲公司的表述,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2019年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30万元 B.2019年甲公司应确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为25万元 C.2019年甲公司因该事项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30万元 D.2020年甲公司应当将该事项作为差错更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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