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是一运输专业户,与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甲为乙每天向城里拉一趟西瓜,张某每趟付给甲运输费200元,共拉10天。又有丙与乙关系不和,他与甲商量雇用甲帮其运送生猪进城,约定甲每天拉一趟生猪,每趟运费500元,共拉12天。结果导致了甲违反了与乙签订的合同。乙心中十分生气,就以“第三人侵害债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丙。 问:乙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答案解析:
甲是一运输专业户,与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甲为乙每天向城里拉一趟西瓜,张某每趟付给甲运输费200元,共拉10天。又有丙与乙关系不和,他与甲商量雇用甲帮其运送生猪进城,约定甲每天拉一趟生猪,每趟运费500元,共拉12天。结果导致了甲违反了与乙签订的合同。乙心中十分生气,就以“第三人侵害债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丙。 问:乙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