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产品一批委托某商场(一般纳税人)代销,当期发出产品的成本为80000元,不含税售价10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企业按照商场实际不含税销售额的10%支付代销手续费。3月,企业收到商场代销清单,清单注明,销售代销商品的80%,商场已将扣除手续费(含税)8000元后的金额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该企业,该企业取得商场开具的手续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对方。则工业企业应做的会计处理有( )。
A、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B、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C、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 84800 销售费用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800 D、结转代销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4000 贷:应收账款 64000 E、结转代销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4000 贷:发出商品 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