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CEO王某为支付向李某采购货物的购货款,签发了一张没有记载金额、收款人为李某、提示付款期限为3天、付款人为自己开户银行P银行的支票,并于当日将该票据交付给了李某。李某在票据金额上记载了金额100万元,并于7月1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王某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出示了拒绝付款通知书。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李某想对王某追索,则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追索权,该期限是( )。
A.自出票日起1个月 B.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1个月 C.自出票日起6个月 D.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