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旭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的是( )。
A.张某,2017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1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B.王某,被定为董事候选人后不幸因车祸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李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17年被宣告破产 D.赵某,因贪污罪于2014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17年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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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