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由于亏损严重,于2018年8月1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甲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诉讼费10万元、拍卖变卖财产费用1万元、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工资4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万元。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债权人乙企业由于对方案存在异议,一直拒绝受领自己的份额。 (3)破产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又发现甲企业原董事曾利用职权侵占的企业财产30万元,后于破产宣告1年后全部追回。 <4>、对于追回的30万财产,自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之日起( )内,权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A.1年 B.2年 C.半年 D.3个月 E.1个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