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为一家食品加工企业,2019年甲企业发生以下业务: 销售货物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为580万元,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6万元。取得持有国债的利息收入1万元,取得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1万元。 发生的成本费用共计400万元。其中:(1)支付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80万元,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共计12万元,发放职工福利共计18万元;(2)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50万元和36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0.5万元,赞助某剧团文艺演出支付1.5万元;(3)投入研发费用50万元用于开发新产品,但未形成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费用已经计入当年的费用;(4)发生的其他剩余成本费用,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于税前扣除。(注:本题适用2019年4月1日后税率计算) 2019年该企业在(2)中发生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金额为( )万元。
A.97.2 B.86.0 C.84.3 D.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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