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资产评估公司2014年出具的《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进行乙公司“A工艺”专利技术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在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中披露:“(1)本次评估是在丙公司2011年5月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的,如该可研报告中列示的数据与未来的投资规划及经营情况差异较大,应调整本次评估结论;(2)目前运用本次评估所涉专利生产的产品至今没有投产,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本次评估假设2015年达到生产负荷的70%、2016年达到生产负荷的90%、2017年及以后生产满负荷运行,如实际生产负荷与评估假设生产负荷偏差过大,则本评估结论不成立。”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