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突查武昌某中医门诊部,查获400余袋无文号治肝假药和60多瓶水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武昌紫阳路的某中医门诊部一楼药房进行检查,发现400余袋紫色、棕色、黑色的药丸,外包装塑料袋上无任何标示,以及60多瓶褐色水剂一批。药房处方上,记录有转阴1号、5号、6号记录。这些无文号药剂是该门诊部肝病和耳鼻喉专科用药。专科承包人张某交待,他来自广西,这些无文号的药丸是所谓的“转阴排毒丸”,是在门诊后的注射室里分装的。张某与门诊的合同中显示,他每年向门诊部缴纳“管理费”10万元。该门诊部和张某拒不交待药品来源、价格和使用数量。
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
A.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B.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D.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