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该品牌卷烟平均不含税调拨价每标准条60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65元。2019年5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 (1)从甲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万元,增值税税额5.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50万元、增值税税额6.5万元,货物已经验收入库。 (2)本月购进劳保用品,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万元、增值税税额0.78万元。 (3)进口检测设备一台,到岸价格为15万欧元,另外进口后发生安装调试费3.9万元人民币(取得普通发票),关税税率5%;进口一批烟丝,成交价为离岸价格10万欧元,发生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0.4万欧元,关税税率为20%。上述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各项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取得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烟丝验收入库。 (4)将本月各种渠道购进烟丝的80%领用,用于生产A牌卷烟。 (5)对外销售300标准箱A牌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向某批发商赠送A牌卷烟600标准条,按成本2.52万元计入“业务宣传费”账户。 (6)以50标准箱A牌卷烟抵偿欠烟草合作加工企业的加工款。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均在当月抵扣,汇率按1欧元=7.7元人民币计算。1标准箱=250标准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卷烟厂本月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万元。
A.37.14 B.46.09 C.49.40 D.52.86